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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鄭麗文。(中評社 季節攝) |
吳怡玎指出,若分開辦理,光人事就要多花8百萬元新台幣,加上場地花費,要多花3千萬元。李進勇表示,“中選會”也算過,沒有那麼多,他的重點是,假如為了省幾千萬元,重返2018的選務亂象,大家可以接受嗎?吳怡玎追問,所以不合併的理由,只有避免2018年的亂象嗎?還有甚麼理由?李進勇表示,他自己考慮的不方便講,最後要由委員會決定,他是委員會主席,就這方面是開放的態度。
對此吳怡玎表示,李進勇現在只提到經費與亂象,然而一次投5張票是鬆平常的,縣轄市的選民投票時,除了選縣長,還要選議員、縣轄市長、縣轄市民代表、村里長,這件事每四年都在發生,跟2018年縣轄市選民一口氣拿15張選票,完全不一樣。
李進勇回稱,“中選會”會充分考量,他今天來是聽大家意見。吳怡玎提醒,“中選會”應該是中立的,李進勇表示,一向如此。
藍委林思銘質詢時也問到,本次罷免案是否可能與公投同日舉行?李進勇表示這點他不能預測,這是委員會權限。林思銘追問,若罷免單獨舉行要花多少錢?李進勇指出,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花1300多萬元新台幣,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花1200多萬元。林思銘提醒,八月底公投之後學校就開學了,從防疫考量,屆時也不適合再跟學校借場地辦罷免案,所以應該合併舉辦,“中選會”是否可採納建議?李進勇回稱,我不能表達我個人的立場。
藍委鄭麗文則指出,台中市選委會已發函給“中選會”,建議陳柏惟罷免案可與公投同日舉行,“中選會”是否尊重地方選委會建議?李進勇表示會在委員會討論時納入參考。鄭麗文強調,這次罷免案若不合併公投辦理,2022年地方選舉時就不可以如柯建銘建議的合併辦理“修憲”公投,否則就是雙重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