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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4月22日電(記者 張心怡)國務院港澳辦昨日再發文,批評郭榮鏗在立法會內會的行為是“蓄意違背誓言、嚴重濫權行為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對中評社表示,郭榮鏗及其他反對派議員的種種做法,完全是在糟蹋香港的民主和法治,亦嚴重褻瀆和違反憲法與《基本法》。陳勇亦強調,中央始終為香港市民大眾利益考慮,在港實踐全面管治權有理有據。
“在香港面對疫情的當下,反對派為了體現自己的權益、追求一些政治理念在立法會進行‘拉布’、搗亂,可謂愈演愈烈。”陳勇提到,由於郭榮鏗及其他反對派議員的故意拖延,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延耗6個月、15次會議仍未完成,他還公然宣稱是為了阻止國歌法等法案的通過,完全是在糟蹋香港的民主和法治,沒有任何道德底線。
陳勇指出,郭榮鏗及其他反對派議員就任時已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而他們現在的種種做法,從法、理、情來講,都是在嚴重褻瀆和違反憲法與《基本法》。
“‘兩辦’發聲為市民大眾利益考慮,於法於情於理都是有理有據的。”陳勇對中評社說,如果郭榮鏗及其他反對派議員有任何意見或問題,可以透過法律去解決。但他們想令立法會癱瘓、令特區政府癱瘓的行為,將會損害全香港700萬市民的權益和福祉,“是赤裸裸的反社會。”
陳勇表示,一些反對派議員不只縱暴,還進行“政治攬炒”。這些“香港版政治恐怖分子”,不惜犧牲所有人的利益和健康,來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在這種情況之下,中央絕對有責任按照法律去實踐全面管治權,來挽救香港,令香港不要再沉淪下去。
近日香港一些人對中聯辦在基本法之下的角色和權力提出質疑,認為香港中聯辦與中央其他部門一樣,受基本法第22條規限,不能“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管理的事務。對此陳勇強調,憲法為《基本法》賦予權利,《基本法》又為香港所有法律賦予權利,因此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有權力、有責任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而中央在港的直屬機構也完全有權力、有責任對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事務、“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正確實施、政治體制正常運作和社會整體利益等重大問題行使監督權。
陳勇亦提出,特區政府相關部門也必須要將相關問題探討清楚,恢復正軌,不要因為一些技術上的錯漏而造成政治上的困局。同時,也要加強對《基本法》的宣傳和推廣,令香港這一法治之區走得更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