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8日電/透視全球經濟發展格局,世界級灣區是產業集聚和創新發展的高地,需要國際化的金融體系支撐。《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均明確提出,粵港澳大灣區要把握機遇、整合優勢、強化聯動,逐步成長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金融樞紐。這是對粵港澳大灣區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的戰略性定位。
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為暢通“雙循環”提供“強動力”
南方日報發表廣東省社會科學院財政金融所所長、研究員劉佳寧、助理研究員李霞文章介紹,樞紐指事物相互聯繫的中心環節。從經濟地理理論的角度,可以理解為一個資源聚流型的網絡化中心,國際金融樞紐可看作金融市場與資源交互的中心節點,各類要素通過金融中樞集聚、適配、調節,形成高效的金融生態循環,以更好地發揮對實體經濟的促進作用。在“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下,金融業貫通產業鏈全流程、連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也被賦予了新的使命,將更加注重發揮在資源配置和資金交互中的中樞調節作用,更加關注整體謀劃和戰略先導,更加側重金融要素聯動、協同發展,最終通過樞紐的建設,提升金融發展競爭力和國際話語權。
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的四大核心功能
文章認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應具備四大核心功能,即要素聯通功能、發展集聚功能、輻射帶動功能、協同發展功能。
一是要素聯通功能。國際金融樞紐的重要特征是網絡聯通,並以此作為全球或者某個地區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等要素交換和擴散的節點,通過強大的資源吸收能力和立體化的空間聯繫,推動構成更大的發展格局,促進經濟發展。珠三角地區和港澳都是金融發達地區,有序推進三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需要在“三稅區、三法律、三貨幣”架構下,突破制度性瓶頸約束,加速金融基礎設施聯通以及金融資源自由流動。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就是要從頂層設計角度推動不同框架下的金融市場、金融規則以及金融人才、信息技術等生產要素突破地理限制,實現市場化雙向自由流動、互聯互通。
二是發展集聚功能。國際金融樞紐的形成,本質上是金融資源集聚的必然結果。金融機構的區位選擇是金融集聚的微觀基礎和必要條件,這種距離的靠近有利於充分分享規模經濟的好處,而大城市群的向心力大於離心力,更容易產生金融集聚。廣東是金融業大省,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要注重通過進一步放大廣東金融業“大”的強勁優勢,打造一批重大金融發展平台、金融集聚功能區等,以金融集聚的規模經濟效益、網絡效益、創新效益等來提高金融發展質量,推動廣東金融強省建設,進而推動經濟轉型和結構升級,促進經濟增長。
三是輻射帶動功能。國際金融樞紐的輻射效應,是指以發揮中心節點的作用為根本,通過向外圍和周邊擴散影響,逐步實現更廣領域範圍內金融體系的完善和進步。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就是要實現金融發展的區際輻射,實現由散點化發展,到形成若干單體的金融增長極,再到幾個區域性的准金融中心支撐,借助樞紐強大的吸附力、影響力和輻射力,有力粘合區域間的相互依存關係,進一步輻射帶動相關產業鏈或周圍區域產生聯動增長。
四是協同發展功能。協同發展是指協調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不同資源或個體,相互協作完成某一目標,達到共同發展的雙贏效果。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就是要整合灣區經濟地理空間,建立擴展成熟、健全的金融地域系統,通過順滑金融資源的集聚與擴散,借助金融一體化促進經濟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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