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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27日恢復舉行實體會議。(中評社 盧哲攝) |
中評社香港4月28日電(記者 盧哲)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27日在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公務員交流計劃”舉辦至今,共有約380名內地官員及約140名香港公務員參與。過去兩年因疫情關係,所有在內地舉行的交流活動被迫取消。在港澳辦的協調下,特區政府正積極籌備新一年度的交流計劃。
在27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議員黃英豪提問關於香港公務員“到內地掛職交流”的情況。聶德權在書面答覆中表示,公務員隊伍是香港特區政府的骨幹,肩負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責任。香港特區作為國家的一部分,公務員加深認識內地的最新發展,以及國家的相關策略和規劃,非常重要。公務員事務局與內地省市合辦的“公務員交流計劃”是這方面工作的一部分,其目的是讓雙方公務員暫駐對方機構交流,透過交流經驗和專業知識,加深認識對方的體制、法規、政策及執行情況等,並加強彼此的聯繫溝通,且親身體驗暫駐城市的最新發展。
聶德權說,“掛職”一詞在內地有特定意思,特區政府與內地城市互派人員暫駐對方機構與內地一般理解的“掛職”未必相同,因此有關計劃一向名為“公務員交流計劃”。
具體來說,“公務員交流計劃”舉辦至今,共有約380名內地官員及約140名香港公務員參與。參與的香港公務員均屬總薪級表第45點或以上(或同等薪級)的人員。內地的交流人員則主要屬處長或副處長級的官員。近年曾參加交流計劃的內地省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慶市、杭州市、武漢市及長沙市。
每次交流為期約四星期,主題按參加計劃人員的工作性質及需要作出安排,過去曾涵蓋的範疇包括基建發展、城市規劃、交通管理、公共房屋、衞生和食物安全、環境保護、商貿、資訊科技、文化藝術等。參與的公務員可透過簡介會、培訓、會議、座談、經驗交流會和實地考察等,了解暫駐機構的運作方式。交流人員不會在暫駐機構行使實質職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二○二○年十月三十日與時任廣東省省長馬興瑞簽署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2020年重點工作,當中提出“推進‘公務員交流計劃’擴大至珠三角九市,並持續舉辦各種形式交流活動”(第41項)。計劃的對象為總薪級表第45點或以上(或同等薪級)的公務員,包括政務職系、行政主任職系和各專業職系人員。將“公務員交流計劃”擴大至包括內地大灣區城市,可讓香港公務員有機會較深度體驗大灣區城市的發展,對於推動他們在不同領域的工作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
參與交流計劃的內地城市須經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整體協調。過去兩年(二○二○年及二○二一年)因疫情關係,所有在內地舉行的交流活動均被迫取消。在港澳辦的協調下,政府正積極籌備二○二二至二三年度的交流計劃,並與內地相關單位商討細則,具體安排有待落實,期望在情況許可下盡快開展交流活動。聶德權說,過去參與交流的人員及部門,對交流計劃都有正面積極的評價,認為活動增進了雙方的認識及聯繫,有助日後溝通合作。當中,香港和內地公務員都認為交流計劃具啟發性,並有助具體認識對方政府機構的管理策略、規例守則及工作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