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到今日在某一份英文報紙有一封信。第一,我想說說——其實剛才我也說了——時序是很重要的。究竟一個聚會在甚麼時間發生、甚麼環境發生。我前日留意到有位立法會議員說得很精警,他說去參加慶祝活動有何問題,不過也要看環境,要看情況。現在正正就是那個情況和環境,或許令一位高級同事在這個情況、這個環境下未必適合出席這個活動;或者出席這個活動,但他的逗留時間和行為亦未必適合。這個情況和環境——像我剛才說,第一宗Omicron的本地感染是在十二月三十日晚上由衞生防護中心公布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早上,我在主持會議後,我們都很難決定,當日是大除夕,我們沒有取消活動,但衞生署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下午辦了一個記者招待會。當日她說了甚麼?是我們主持會議後,希望透過她作為衞生當局去說,作出四點呼籲。其中一點呼籲是盡量不要去人多的聚會,盡量不要脫下口罩拍照。她說得很細緻,指盡量拍照都不要脫下口罩。這是給社會的呼籲,當然亦是給官員的呼籲,尤其是那些根本有出席當日討論這個策略的官員,我們是要這樣去強烈呼籲——這是大家要掌握的事實。
至於說我曾經出席婚禮,當然你會記得直至十二月三十日的香港是甚麼情況——在疫情方面已經控制得非常好,大家在期盼“通關”,大家很開心過聖誕。我是出席了很多聚會,很多——大部分,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官方聚會。我有出席演講,我甚至有很少部分坐下來跟他們吃飯,但都是按著要求。至於那個婚宴,你們其實都知道當日——應該是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為“一丹獎”頒獎典禮。我記得很清楚,因為我一般不出席別人的婚宴,當日是“一丹獎”頒獎典禮,在之前我用了約10分鐘跟該位社區人士、支持政府工作的人士——不知道他是嫁女還是娶媳婦,我也不是很清楚——只去恭賀一下。這樣是否違反對於官員的要求呢?我希望大家要公道。如果再去找——我知道大家也很想到處去找資料——找到我十二月去吃過飯等,但關鍵日子是十二月三十日,才出現本地Omicron個案,令我們突然間由一個已經很放鬆的環境又重新收緊。這也是為甚麼我們“下藥”要那麼重,就是希望第一時間能把疫情壓制下來。正如我所說,食環署給我的初步看法是這間食肆根本不符合D類食肆的要求,所以如果那一封給報章的信,說這間食肆完全沒有問題,為甚麼特首要這麼嚴格,對不起,這是武斷的看法。我們還沒有完成調查,表面證供,即以人數或D類食肆要求,要擺放好每一張桌子,讓我們可以知道符合要求才行。如果不是擺放好桌子,是流水作業式,怎麼可能滿足到對於D類食肆這麼嚴格的要求?這些全部是“擺事實、講道理”。我知道新聞處正草擬一個回應,就這一封信會作一個回應。多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