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關於食環署對於涉事餐廳的調查現時已經展開,會根據法例進行刑事調查,如發現有任何違規都會檢控。當然,我們會確保調查和檢控程序都是公平公正的,我們一定會穩妥和嚴肅地跟進。餐廳是受第599F章,即《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規管的,這間食肆登記以D類模式營運,所以不論它的負責人、員工或顧客,都必須遵從這條規例所發出的一些指示,例如在事發時有沒有掃描“安心出行”、有沒有佩戴口罩,這些指示是一般的規定。當然,如果顧客沒有遵從第599F的規定,或者第599G章──羣組聚集(《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和第599I章──佩戴口罩(《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這些指示──這些(指示)全部都適用,如果在調查時發現沒有做,會有一定的懲罰。涉事餐廳亦受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管牌照,這有普通食肆的臨時牌照等的整體規管情況,(食環署)都會循這方向調查。最後,我剛才都說過,如果在整個調查過程中發現有人可能違反這些條例,亦未獲許可提供一些器材或卡拉OK等,食環署都會根據法例作相關執法。
記者:你好,想問幾個問題。一開始林太提到現時“通關”已經準備好,若在一段時間沒有本地個案的話,就會有機會“通關”,其實實質上有沒有談過一個日期,過了多少天沒有的話,就真的可以跟中央考慮去商討“通關”?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剛才也有提及花市的限制——今年沒有花市——其實回看去年的情況,未有接種疫苗的安排,尚且可以容許有花市的出現,今年已經有接種疫苗的安排,再去禁花市,是否一個太嚴厲的做法?而且根據以往的經驗,其實花市的人流是有機會湧到花墟,這個措施會否帶來一些防疫上的反效果,反而會適得其反?第三個問題,稍後恢復一些處所運作時會以“疫苗氣泡”為基礎,見到現時“疫苗氣泡”都是基於第一劑疫苗和第二劑疫苗去運作,其實政府有沒有檢視過,接下來“疫苗氣泡”維持在現時的做法是否仍然有效?因為現在有部分人的疫苗抗體水平已經下降,會否檢視?
行政長官:我請陳教授和衞生署署長回答有關於花市和“疫苗氣泡”的定義是否包括第三劑疫苗,最後我會回答關於我們“通關”的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