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31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表決通過港特區國安法釋法,廣受香港社會各界關注。全港各區工商聯會長、選舉委員會委員(中小企業界)盧錦欽撰文表示:今次釋法有一錘定音的效果,既能夠明確釐清立法原意,也能夠真正堵塞有關法規執行機制上的漏洞,有助釋除大眾疑慮和進一步完善國安的執行機制。文章內容如下:
今次人大釋法具有非常重要的象徵意義,有關解釋亦具有權威性,也彰顯國家《憲法》和國安法的重要地位,令到國家《憲法》和國安法的職權範圍更為明確,使到大家有法可依。今次釋法有一錘定音的效果,既能夠明確釐清立法原意,也能夠真正堵塞有關法規執行機制上的漏洞,有助釋除大眾疑慮和進一步完善國安的執行機制。
為了及時妥善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香港國安法正確有效實施,切實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對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作出解釋,闡明有關條款的含義,明確解決有關問題的方式和路徑,完全認同是必要的、可行的。
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國務院有關議案時有意見明確提出,適應實施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及時修改完善本地相關法律,包括《法律執業者條例》等,充分運用本地法律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有關法律問題。我十分認同這一意見,香港應該重視。
今次釋法沒有針對任何法院的判決,無損特區的司法體系和獨特地位,期待香港司法機構自此以後不偏不倚地履行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助力香港真正撥亂反正,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使得香港的“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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