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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評社 段曉魯攝) |
記者:特首,早晨。首先想問問剛才英語提問的港大事件,校長這次要帶同律師(出席會議),亦有很多紛爭。在過去一段時間,作為當然校監,你自己有何看法?會不會有機會在某種情況下介入?以及兩間老牌大學——中大、港大校長近年都被指控一些不同的事件,你自己怎樣評價?第二,就是“夜繽紛”方面,雖然剛才你說活動會直至年底、明年,但今早灣仔區議會主席在電台說,不適宜在灣仔經常性搞一些這樣的市集、夜市,即是說如果要夜搞經濟,不應如此。其實,還會有些甚麼新猷、新招往後再做,而並非一些季節性或節日性、限定的活動,才可以令到“夜繽紛”延續下去?多謝。
行政長官:港大(香港大學)方面,我知道有關某些處理事情的過程,是有一些投訴事件。在現有的制度,大學是自己管理大學內部的事務,是由大學校務委員會和校長各司其職來負責。任何投訴或者任何事項必須按著應有的程序來處理,針對任何投訴亦應該公平和公正地處理。我相信大學本身應該可以有能力處理這些內部事務。當然,我們重視大學的管理,我相信大學方面亦明白公眾是有期望的,大學的管理應該符合公眾的預期,處理任何事項必須按著既定的程序和原則來做,任何事情都應該公平、公正地處理。
另外,關於“夜繽紛”方面,我曾經說過“夜繽紛”會延續,一浪一浪地接下去做。不同人會有不同的意見,這是很理解的,香港亦鼓勵大家針對不同的事情多提意見。有些意見我們當然會接納,有些意見我們當然亦會考慮如何去處理,但我覺得考慮“夜繽紛”,是我們想達到甚麼目的?我們是希望搞活夜間活動。搞活夜間活動,不但對整體經濟發展好,亦真正對夜間經濟有提振作用。
這次“夜繽紛”證明了我們在短短大約六日,已經達成我們希望的預期效果。我們當然本著“沒有最好,衹有更好”的態度去做,不同的意見都會考慮,特別是一些有建設性的意見。哪些地方可以繼續做?我相信市民的反應就是最佳的指標。我亦鼓勵用不同方法,加入不同的元素,在不同地點都多作嘗試,因為我相信不做“夜繽紛”就肯定是“零”;做“夜繽紛”,大家都看到有好的成績,包括商場的生意上升兩至三成,參與“夜繽紛”的一些檔主亦滿意成績,有些更有以前的五倍收入。市民在參與時亦看到氣氛是熱烈的。當然,我們一定希望這個延續性會真真正正達到市民支持的效果。每一個活動都必須要在真真正正舉辦了、看到市民的反應後,才能看看如何繼續向前推動。但我亦相信在這個過程中會不斷演變,即是說,這個星期的活動縱然在同一個地方舉辦,有些元素、有些內容都可能會轉變或者更新。這亦是一個好現象,因為我們在整個經驗累積當中,將好的經驗強化起來,將一些應該改善的地方作出改善。大家這樣做的話,我相信香港應該會做到好成績。多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