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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評社 段曉魯攝) |
記者:特首,早晨。首先想問剛才提到的巴黎奧運轉播權。今年與東京奧運有少許不同,就是時差的問題,我們與巴黎有六至七個小時時差,令賽事有機會並不是黃金時間(播放)。政府在考慮購買這項轉播權時,怎樣去評估情況、收益或者市民的熱烈程度能夠與東京奧運時匹比?即是效益,付出這筆款項會否造成浪費,達不到預期效果?以及第二次再購入時,日後會否恆常化,繼續買奧運的轉播權?第二,剛才特首都提了很多在上個月舉辦的盛事,亦有這個月剛完成的“七欖”。但上月初,其實還有一個高爾夫球巡迴賽,高球會昨日都分享了他們辦巡迴賽的經驗,覺得很可惜,有些比賽太接近做不到,因為少了32公頃地。政府會否因為這些盛事再重新考慮該處的布局?以及你自己如何看這一場盛事對香港有沒有帶來經濟效益?謝謝。
行政長官:我同意每一次奧運活動所需要處理的問題都不一樣,例如在時間方面,與東京奧運有差異。但我最主要考慮一點,就是如果我們不安排播映,它所帶來的負面效果與現時安排播映所帶來的正面效果如何比較,而且是否物有所值。上次東京奧運,大家看到有很大的社會正面效果,這是難得的,亦因為上次播映東京奧運後,社會在這方面的追求和期望更大,我相信大家經歷過一個很喜悅、舒暢的東京奧運後,對巴黎奧運都有期望。
在時間差方面,的確是沒有東京奧運那麼容易進行推廣,但仍然有很多方法,因為如果涉及一些大型賽事,例如世界盃,大家都會以自己的方法找時間去觀賞,就算有時差都會積極參與和觀看即場轉播。
另外,我們有安排並與電視台說明要製作推廣節目。在平常、日常時間播放推廣節目,亦會即時和隨後播放部分賽事。所以,最主要是香港市民有機會看到,而我相信真真正正涉及我們的運動員參與的賽事,尤其是一些決賽賽事,不同市民都會以自己的方法觀看。在政府的角度,就是盡量給予大家機會,讓大家觀看,以及是真真正正物有所值。剛才我說過,我們所要付出的費用都比過往,無論是東京奧運,又或者商業機構投得的費用為低。另外,我們與不同的電視台合作,會指定他們最少製作多少個小時的播放,以及最少有多少個節目,所以,包括賽事和節目都會確保市民可以觀看到。
當然,我們還會考慮例如以其他媒體,包括在社交媒體再推動這件事,上次東京奧運可能沒有這個做法,今次我們會在這方面充分考慮。所以,我們希望盡量將所有效果推到最高,在不同領域需要創新的做法,我相信電視台和我們的同事都會盡量思考。
另外,我們並不打算改變商業機構在競投不同運動會轉播權的商業競爭模式,所以今次我們是作出了一個特別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