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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記者會:危害國安風險須時刻警惕
http://www.CRNTT.com   2024-06-05 00:19:26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中評社 段曉魯攝)
 

  記者:早晨,特首。首先想問問,剛才你提到“初選案”,其實見到以往有些議員可能都會基於《預算案》相關議案以外的一些政策有點要求,例如可能要求“全民退保”,所以否決議案。這些做法是否都是你所說的違反《基本法》第七十三條?以及見到近日有法律學者都提到,議員否決《預算案》的權力是在《基本法》設計時已經預料的情況,這是否見到可能與《國安法》有些衝突?會否甚至可能要修改《基本法》來牽制立法會的一些權力?
 
  行政長官:法庭的裁決對於在《基本法》之下,立法會按憲制責任去審議香港的《財政預算案》,或者其他財政方面的一些議案,都是按著其利弊審議——可以通過,可以不通過,亦可以作任何意見,甚至提出修改,這都是憲制責任,就是確保香港的利益獲得保障。但是如果任何一名立法會議員表明他不理會內容的好與差,總之都會“無差別”、只要一提上來他就會作出否決,這樣的話,法庭的裁決很清晰,就是違反了《基本法》第七十三條所要求立法會議員按著個別議案的利弊來審議。這是很清晰的,必須按著議案的利弊來審議,我相信這是市民的期望,市民看到立法會審議任何議案,都希望他們以香港的整體利益為依歸。議案有甚麼不善之處需作出改善,他們提出意見,非常歡迎,這亦是他們的責任所在;但是不理它是好的也否決,完任不考慮利弊,這就是違反《基本法》。所以問題是在於“無差別”,不顧它的利弊。
 
  第二,針對個別日子,政府的立場很清晰——任何公眾活動都必須守法。香港的法律亦很清晰,頒布了給所有人都知道,包括《公安條例》、《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所有活動都受相關法例規管,任何活動都必須守法。
 
  我在此再次提醒大家,正如我開場發言時講及,這宗嚴重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是嘗試危害國家安全的。危害國家安全的悲痛經歷,在二○一九年港版“顏色革命”時大家都經歷過。我亦提醒大家,這些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風險會突如其來,我們不要好了傷口便忘記痛楚。所以我們要警惕香港仍然有力量嘗試破壞香港的穩定和國家安全,我們要小心有人騎劫議題,借題發揮去“搞事”,所以任何活動必須守法,按香港的法例進行。

  記者:特首你好。首先,就目前來看,內地網約車平台進軍香港,服務集中在的士網約服務,將來會否考慮再開放授權私家車進入平台?第二,之前記者實測報導,有疑似白牌車服務,不少已經擴展至提供跨境載客服務,並很聰明地不在車程前後交收金錢,由第三者收款。政府執法部門有針對本地範圍的網約白牌車執法,對於跨境白牌車服務,政府會否用相同方式執法?謝謝。
 
  行政長官:我不止一次跟大家說過,政府正在研究不同法律針對網約車。我們正在研究整體市民對於點對點車輛的需求,亦正在研究不同司法管轄區對於網約車的監管。這個法律研究以及審視其他地方的經驗,我們差不多完成,大約在七月中,會向立法會匯報我們在這方面的看法,希望屆時聆聽立法會的意見。我們明白社會對這件事有很大關注,我在上任後亦積極要求相關部門深入研究這方面的政策該怎樣走。在七月時,當運輸及物流局將整體研究和分析向立法會匯報後,我們會聽取意見,積極研究在這方面的進一步工作。
 
  至於任何交通工具,都必須要守法。我剛才說過,任何活動,無論是公眾活動或交通運輸,都應該依照香港的法律有序地營運。如涉及任何違法行為,執法部門當然會按著所知的資料和實際情況採取執法行動。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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