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表示,在第五波疫情中,社會上有人於社交平台自稱確診者公然違反隔離規定,以及鼓吹確診市民四處傳播病毒。這些不當言論意圖妨礙政府的抗疫工作,警方必定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絕不姑息。截至2022年4月30日,有19人因煽惑他人違反防疫措施、煽惑他人破壞政府防疫設施或發放虛假抗疫消息而被警方拘捕。
現行法例框架下亦有機制要求移除不當的信息,例如《私隱條例》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要求停止披露涉及“起底”的內容;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如有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法庭可按情況命令被告或其他人移除、刪除或銷毀有關私密影像。如發現有不當信息在網上流傳,警方會積極進行調查並適時採取執法行動,並按情況要求服務供應商移除有關資訊。
鄧炳強強調,市民必須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任何人在網上發布不當言論,如涉及刑事成分,政府一定會嚴正執法。
至於是否訂立“假新聞法”,當局指仍在研究中。據悉,民政事務局正研究其他國家和地區應對假新聞、假資訊的經驗和處理方法,並已聘請顧問研究多個海外司法管轄區近年所訂立用作規管虛假資訊的不同法例,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意見。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陳積志當日在立法會表示,顧問已經完成兩份報告,“希望年中完成所有報告,並有具體建議。”
鄧炳強強調,不同地區的法例,從立法原意到涵蓋範圍,再到執行方式都有不同。虛假資訊議題牽涉甚廣,環顧世界各地也未有發現能以單一法例可以同時處理涉及假新聞發布、網絡虛假言論,以及操縱選舉的虛假資訊等情況。研究會借鑑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例及執行經驗,以本港具體情況制訂一套有效的立法規管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