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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現場(中評社 盧哲攝) |
中評社香港5月19日電(記者 盧哲)香港特區立法會18日舉行首場“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出席並與立法會議員互動交流,共議香港施政方向和目標。本次答問會主題為二十大及兩會精神,分兩節舉行,第一節議題為“安全和穩定”,第二節討論“發展和幸福”。在回應議員提問時李家超表示,香港的自由,包括公眾活動、言論及新聞自由都有充分保障,但是不可違法。
在行政長官立法會互動交流答問會第一節“安全和穩定”互動交流答問中,議員狄志遠首個發言。他提到,近來香港社會出現多個涉及政治與言論自由的議題,備受各界關注,而政府官員多次表明香港國安法和香港享有的言論自由不會受到損害。他又提問特首可否告訴香港市民,香港國安法和言論自由之間如何取得平衡;特首和政府會做甚麼以挽回一些現時對言論自由有憂慮的市民、恢復他們的信心。
李家超回應表示,第一,言論自由及香港一般的個人生活自由在《基本法》下有充分保障。《基本法》由頒令實施到現在,一個字也沒有改變過。“如果狄議員看清楚《基本法》,當中有提及兩個國際公約,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它們所適用於香港的條文,將繼續適用。所以,香港的言論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
第二,在香港國安法,第一章已開宗明義說明,香港會充分保障人權自由,並說明會確保《基本法》及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條文所保障的所有自由都會生效。另外,法院會按法律審判案件,所以任何涉及行使權力的事情都會依照事實和實際證據、按法律審判。李家超強調,香港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十分清晰,“它所說明的只是四類罪行,是很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的很小部分,亦是針對當時香港的實際情況而制定。所以,香港的自由,包括公眾活動、言論及新聞自由都有充分保障,但是不可能違法,這十分重要。關於違法的,公約內亦有說明,任何行為需要在守法的情況下進行。”
對於議員提到的公共圖書館有書籍下架的情況,李家超表示,制定圖書館政策時,相信同事會有專業判斷。“但我已多次說明,第一,我們讓市民借閱的書籍是我們推薦給市民閱讀的,我們一定不會推薦違法的書籍、侵犯版權的書籍,亦一定不會推薦我們認為意識不良的書籍。政府有責任在發現意識不良的書籍時不推薦,市民有其他方法可以閱讀這本書籍,但政府在推動市民閱讀時,我們希望社會價值觀是如何,而推薦該些書籍給市民閱讀,我覺得政府在這方面是有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