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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中評社 盧哲攝) |
中評社香港6月8日電(記者 盧哲)近期網絡熱議香港多區發生有兒童懷疑被拐帶的事件,引起社會關注。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7日在立法會回復議員相關提問時表示,有關近日多區發生懷疑拐帶兒童的報案,經警方深入調查後,案件並沒有涉及拐帶兒童。鄧炳強強調,警方一直十分關注並高度重視拐帶兒童案件,當接獲任何報案,警方會積極跟進及認真處理。
鄧炳強表示,現時香港與打擊拐帶兒童罪行相關的法例包括《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42條“意圖販賣而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罪和第43條“拐帶14歲以下兒童”罪,以及《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第26條“拐帶兒童或少年”罪。
警方的刑事案件統計是以經調查後確認的案件歸類作為基礎。鄧炳強表示,就涉及拐帶兒童的案件和定罪情況,在二○一八年至二○二二年期間,警務處接獲一宗於二○二一年發生的“綁架及拐帶兒童”案,案件已被偵破,案中的兒童亦被尋回,僅受輕微損傷。涉案的兩名被捕人,其中一人因涉嫌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2條而被控兩項“意圖販賣而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罪,還押候審,另一人經調查後已被釋放。而同期審結的法院案件中,沒有人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3條“拐帶14歲以下兒童”罪或《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6條“拐帶兒童或少年”罪而被檢控。
鄧炳強說,有關近日多區發生懷疑拐帶兒童的報案,經警方深入調查後,案件並沒有涉及拐帶兒童。
鄧炳強強調,“拐帶兒童”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如有發生,警方定必即時嚴肅跟進及調查,並盡快公布調查詳情以釋除公眾的疑慮,同時會加強涉案地點附近的巡邏。此外,警方透過警民關係主任和學校聯絡主任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繫,在需要時向學校提供必要支援,並定期向師生舉辦講座,提供各類防罪資訊及求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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