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政府致力吸引和挽留世界各地的人才,為香港的發展注入動能。何永賢表示,去年,作為二○二二年《施政報告》其中一項吸引以及挽留人才的措施,政府在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制度下引入退稅機制,以減低合資格外來人才來港置業的成本,即“先徵後退”。經充分考慮住宅物業市場情況,以及自“先徵後退”機制實施以來我們收到的意見,我們認為可以優化相關安排,進一步便利外來人才來港置業。就此,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建議提供一個機制,先暫免合資格外來人才在置業時須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若然相關人士其後未能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才需要繳付相關稅項,即“先免後徵”,從而減低外來人才來港置業時的起始成本,增加他們對香港的歸屬感和留港發展的意欲。為保障政府稅收,我們在《條例草案》中訂明了寬免獲暫免的印花稅的條件,以及外來人才需繳付未清償的印花稅的情況,包括外來人才在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前把相關物業賣出,並且須繳付有關印花稅。
何永賢表示,為了讓物業買家和外來人才可以在二○二三年《施政報告》公布當日立即受惠於上述措施,行政長官已於今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出《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稅)(第2號)令》,使《條例草案》在制定成為法律前具有十足法律效力。“我們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的工作,由於《公共收入保障令》的有效期為四個月,我們希望能得到各位議員支持,讓《條例草案》可在《公共收入保障令》的有效期結束前獲立法會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