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表示,由於現時在香港任何公眾地方進行行乞活動乃屬違法行為,警務人員如在巡邏時發現有人行乞或接獲市民相關報案,會作出跟進,視乎所獲得的證據,就該行乞人士涉嫌幹犯罪行採取拘捕行動,並作出檢控。警方會評估情況,在有需要時與其他政府部門加強協作,包括聯同入境處於各區黑點及人流較多的街道加強巡邏及執法。未來警方會繼續針對行乞活動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並與入境處進行情報交換。視乎個案的情況,入境處會按現行出入境政策將需要被遣返離港的人士盡快遣送回其原居地。
鄧炳強強調,警方一直利用情報持續監察是否有集團安排及控制訪客到港行乞,並與相關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絡和交換情報,如有發現這類非法活動,警方會果斷採取執法行動。針對非香港居民在港進行行乞活動,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的行乞者資料加入監察名單內,當有關人士日後再次入境香港時,入境處人員會將其截停並進行詳細訊問。倘若該人士未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是否持有與來港目的相符的有效簽證或簽注和有沒有任何已知的不良紀錄等),或入境處人員認為其訪港目的有可疑,有關人士將會被拒絕入境香港。
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當局亦已建立有效的通報機制,加強審核曾在港進行違法活動的內地人士再次赴港的申請。為有效實施入境管制,入境處定期向內地有關機關,提供在本港有不良紀錄的內地人士的資料(包括有關人士是否曾在港行乞或非法籌款),以便內地發證機關嚴格審批有關人士再次來港的申請。
另外,在宣傳教育方面,警方一直適時透過不同途徑提醒市民不要隨便向在街上行乞人士布施,包括透過在社交媒體發放帖文,強調行乞活動屬於違法行為,提醒市民提高警覺。警方亦計劃臨近農曆新年期間再推出相關教育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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