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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8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24年撥款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致辭(中評社 盧哲攝) |
何永賢還提到,房委會由二○二三年十月起實施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要求租戶每兩年申報居住情況和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亦與土地註冊處建立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更加有效查核公屋住戶有關香港住宅及非住宅物業的登記資料。在二○二三/二四年度,因上述原因或扣分制被收回的單位等數目已超過2 700個,對比二○二○/二一及二○二一/二二年度平均每年1 300個高出近百分之一百一十,可見房委會對打擊濫用公屋的決心及成效。我們會繼續積極檢視現行措施,考慮不同方案以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運用,讓更多基層家庭受惠。另一方面,由於各種原因而回收可供再編配的公屋單位,當中包括打擊濫用、扣分制、購買了資助出售房屋、移民而主動交回、戶主過身等,去年總數共有15500個之多,比以往的10000個左右亦多出百分之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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