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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議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洪雯(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8月24日電(記者 陸文煜)大灣區發展由2017年提出,2019年出台《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目前已達到規劃綱領中所提的階段性目標節點,大灣區發展前景受廣泛期待,發展成果也深受關注。日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洪雯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表示,大灣區融合推動已久,但進程緩慢,其中不僅有疫情的影響。同時,她認為,還需要意識到客觀壁壘永遠存在,應該利用有限滲透,提出立足於現實的融合政策,推進務實目標,而不能假大空。
洪雯觀察到,受疫情影響,粵港澳大灣區的合作發展有倒退趨勢。大灣區創業青年“曲線救業”是常態,不少人為了由港回深做生意,不得不選擇重金購買機票先飛到其他城市隔離,再迂回廣東。一場疫情,把年輕人對大灣區慢慢建立起來的希望打回原形,這對粵港澳大灣區融合、對香港融入國家的發展大局造成極大障礙。但更需要注意,除了疫情之外仍有其他因素制約大灣區發展。
洪雯認為,大灣區融合步伐太慢,目前進展較為樂觀的是金融層面的互聯互通,但也僅停留在國家層面。舉例而言,股票通、債券通、理財通等,是內地和香港在金融跨境方面的互聯互通,屬於閉環管理情況,不是大灣區的合作。但是,這些互聯互通在全國任何地方都能做到,大灣區的優勢完全沒有體現。
洪雯表示,目前大灣區融合還停留在較低層次的經濟融合層面。一般而言,要素流通包括人才流通、信息流通、數據流通三方面。根據WTO的劃分,不同經濟體之間的融合可分為四個階段:最初級階段是貿易協定(Trade Arrangements),指兩個或多個經濟體之間通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互相給一些優惠,讓對方進入市場;第二個階段是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意味著完全取消關稅或者其他壁壘,貨物和貨物必須自由流通;第三個階段是共同市場(Common Market),涉及勞動力、資本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對外投資的開放程度更高;最高階段是經濟同盟(Economic Union),指貨幣、稅收都應該統一,商品的交換、生產、分配都一體化,歐盟就是這種模式。
洪雯認為,按這個標準來看,大灣區還處於最低層次的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自2003年香港和內地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以來,已經過了近20年。但今天去商界調研,大家還是在講“大門開,小門不開”,在講20年前的東西。商界對大灣區的信心正在下跌,認為“大灣區”僅停留於概念層面,更多是作為一個引起別人關注的噱頭。市場、制度和營商環境完全不同,大灣區內地城市和香港仍有明顯隔閡,商界對大灣區合作發展的看法也不樂觀,不少創業者認為,大灣區除了地理空間相近之外,區位優勢還不夠明顯。洪雯還留意到,在一些研討會上提到大灣區的時候,參會者心態都不是很樂觀,這個是很不健康的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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