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38. 創新科技是激活香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為全速引領香港實現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的願景,政府會在今年內推出“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就四大發展方向制訂重點政策。
39. 第一,完善創科生態圈,實現香港“再工業化”。措施包括:
(i)促進科研成果商品化──香港有雄厚的科研實力。我們會設立100億元“產學研1+計劃”,由明年開始以配對形式資助不少於100支有潛質成為初創企業的大學研發團隊分兩期完成其項目:第一期是三年內成功把科研成果轉化落地,第二期是隨後兩年內把科研成果商品化。目標是激勵產學研協作,進一步推動“從一到N”的科研成果轉化和產業發展;
(ii)促進科技產業發展──積極向內地和海外推廣香港的新機遇,包括聯同“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配合50億元“策略性創科基金”以及落馬洲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港深創科園)由2024年起提供的創科土地和空間,聚焦吸引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與數據科學,以及先進製造與新能源科技等產業的優秀企業和人才落戶香港。目標是未來五年吸引不少於100間具潛力或代表性的創科企業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包括至少20間龍頭創科企業,為香港帶來過百億元的投資,並創造以千計的本地就業職位;
(iii)推進“再工業化”──設立“工業專員”,專責統籌和督導“再工業化”的策略工作,協助製造業利用創新科技升級轉型。我們會研究在大埔創新園興建第二個先進製造業中心,以及通過“再工業化資助計劃”資助更多智能生產線在港設立,目標是將智能生產線由目前約30條在五年間增加四倍至超過130條,亦會加強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合作,支援企業轉向智能生產;及
(iv)加強基建設施──全力落實港深創科園的建造工程,同時加快“北部都會區”新田科技城發展。此外,由2025年起分階段完成科學園和數碼港的擴建工程,提供合共約100 000平方米的額外樓面面積。我們亦正規劃東鐵線科學園╱白石角站,目標是在2033年或之前開通。
40. 第二,壯大創科人才庫,增強發展動能。我們將推出額外措施,重點吸納創科人才:
(i)引入國際創科領軍人才──與“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合作,提供針對性的特別配套措施,吸引優秀創科人才帶同其業務或科研成果落戶香港;
(ii)優化現有科技人才計劃──優化“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撤銷聘用本地僱員的要求、延長配額有效期至兩年,並涵蓋更多新興科技範疇。另外,我們會向“研究人才庫”計劃下聘用研發人才的科研機構和創科企業增加約10%資助,並額外為持有博士學位的科研人才提供生活津貼;
(iii)增加住宿支援──興建更多創科人才住宿,包括研究在科學園附近建造新一座“創新斗室”,以及在港深創科園提供住宿空間。另外會增加規劃彈性,提供可容納更多創科人才的住宿空間,配合新田科技城的發展;及
(iv)擴展“創科實習計劃”──為本地指定大學在大灣區設立的分校和海外修讀STEM(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相關課程的大學生提供本地創科實習機會。
41. 第三,建設智慧香港,提升市民生活質素。措施包括:
(i)建設智慧政府──目標是兩年後政府服務全面電子化,以及三年內全面採用“智方便”提供一站式數碼服務,實現政府服務“一網通辦”,並推出100個數字政府項目,運用科技提供更多便民服務;
(ii)開放數據──繼續積極開放政府數據和鼓勵公私營機構開放更多數據,供業界創新應用。我們亦會與內地探討內地數據向港流通的安排,共同推動大灣區智慧城市協同發展;及
(iii)擴展5G網絡──明年修例,指明新建樓宇須預留空間裝設流動通訊設施,進一步擴大5G網絡。
42. 第四,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時鞏固香港國際化優勢。港深創科園是港深創科合作的橋頭堡。我們會在“一區兩園”的基礎上,與深圳深度合作,以創新、專屬、專項方式研究試行創科合作跨境政策,涵蓋兩地物資、資金、數據和人員等領域的流通。我們會積極吸引海內外創科企業進駐港深創科園,成為構建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引擎。近日,國家宣布首次在香港選拔載荷專家參與國家載人航天工程,充分體現了國家對香港科技界的高度重視。我們正積極支持和配合有關選拔工作,為國家推薦合適人選。我期望國家能繼續支持香港更多參與國家科技創新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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