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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中評社 陸文煜攝) |
中評社香港10月21日電(記者 陸文煜)10月20日上午,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就其任內首份《施政報告》答覆議員質詢。會上,李家超就立法會議員詢問如何引導2019、2020被捕青年再出發問題時指出,任何人在香港的法治精神中,都一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一個人已經受到法律制裁,絕對應該盡量幫助他,再成為貢獻社會的一分子。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提到,過去幾年香港因為疫情和劇烈的社會動盪,經歷了很多風風雨雨,社會士氣都比較低落,新一份《施政報告》正好給我們一個重新出發的機會。“我想問特首,習主席曾叮囑我們,香港是全體居民的共同家園,家和萬事興,青年有未來,則香港有未來。特首有何計劃去引導、幫助在2019年和2020年被捕而付出了代價的年青人,重新投入社會?”
李家超表示,政府對此議題曾多次討論。“任何人在香港的法治精神中,都一定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破壞了法治理念,香港就會出現不同問題。所以如果一個人已經受到法律制裁,我們絕對應該盡量幫助他,再成為貢獻社會的一分子。過去如是,現在如是,例如不同部門——懲教署處理一些犯了法而被囚的人士,一向都有更生計劃,並在服刑期間已在進行,包括培訓他日後去找工作,變成有技能的人。如果他獲釋出來後希望再去讀書,我們會盡量幫助他、扶持他。”他回應。
李家超指出,任何人只要支持“一國兩制”,只要符合《基本法》和遵守香港法律,都是建設香港的力量。這在習近平主席“七一”講話內很清晰地提到,亦是他的信念。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否則社會就會亂了。李家超舉例稱:“我駕車不用看交通燈,我喜歡駛過就駛過;我過馬路亦不用理會交通燈,橫衝直撞,不止對自己危險,亦引致整個社會都危險了、亂了。所以規矩是需要的,沒有規矩是不行的。但當你負了責任當然會得到幫助,政府會幫助你,社會大眾都會幫助你,對此大家都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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