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3日電/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導,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向獨家合作餐廳收取較低的傭金,同時限制有關餐廳與其他平台磋商或轉換合作模式,亦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平的餐點,可能違反《競爭條例》。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2日)表示,本港無法律規管市場獨大,但《競爭條例》針對扭曲及阻礙市場競爭的行為,包括合謀協議及濫用市場優勢,防止他人加入市場競爭,認為外賣平台有機會觸犯這兩項規定。湯家驊指,利用《競爭條例》檢控需時長,立法的原意是希望透過協商及溝通,讓公司自願更正。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會長徐汶緯指出,他營運的餐廳有與其中一個外賣平台獨家合作,平台收取較低的傭金,提供推廣優惠,並限制餐廳不能與其他市場佔比超過一成的平台合作。他指出,業界難以判斷平台的市場佔比,而小型平台服務範圍細,餐廳未必會考慮合作。他歡迎競委會的調查,認為開放更多外賣平台加入市場,可讓飲食業及市民有更多選擇及更好服務。
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各自提出,將在承諾生效90日內,對現有協議作出所需的修訂,並通知其合作餐廳。建議的承諾有效期將由生效日起計,為期3年,並設有匯報及監察機制,以確保遵守承諾。競委會認為,建議的承諾能夠適當地釋除競委會的疑慮,因此擬接受該等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