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3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廉政公署本年初採取代號“火網”行動,拘捕樓宇管理業內一個貪污集團骨幹成員,前日(21日)落案起訴同案的23名被捕人,他們涉嫌串謀行賄受賄共逾650萬元及串謀詐騙,涉及10個住宅及商用樓宇的多項大維修工程與其他工程,合約總值約5.2億元,是廉署歷來就樓宇管理及維修最大型檢控個案。各被告獲准保釋,下周一(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涉集團行賄法團物管工程顧問
21男2女被告,年齡介乎38歲至73歲,分別為12名中間人、1名工程顧問、5名工程承辦商、3名業主立案法團或業委會成員,以及兩名物業管理公司職員,被控共11項罪名,包括八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兩項串謀詐騙。
案發在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間,三名作為貪污集團骨幹成員的中間人,涉嫌串謀樓宇管理業內其他中間人及工程承辦商,向多名法團或業委會成員、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及工程顧問提供賄款,以影響樓宇管理及維修的不同環節,包括大維修工程、升降機井道工程及物業管理合約的招標程序、監督維修工程,以及發放工程中期費用;多名被告又涉嫌串謀詐騙,涉及誇大多項小型工程報價,以及在一項升降機優化工程投標中排除其他潛在競爭對手。
案件涉及五個私人屋苑、一個居屋、兩幢私人住宅大廈、一幢商業大廈,以及一個商場的維修工程,合約總值約5.2億元,個別合約金額由約46萬元至逾1.6億元不等,牽涉賄款共逾650萬元,最大賄款金額為200萬元,涉及一中間人涉嫌向一幢私樓的法團主席和多名法團職員以工程金額的10%行賄,以取得大廈價值2000萬元的大廈維修合約和物業管理合約。廉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餘顯麗指,無論以檢控人數、涉案工程總值或賄款總金額,都是廉署歷來就樓宇管理及維修最大型檢控個案。
廉署調查又發現,有持份者拒絕被告所提供的賄賂,大部分涉案樓宇的相關維修工程仍未批出合約予涉案人士。而樓宇分布在港九新界和離島,顯示集團滲透力極強,相信今次行動已瓦解貪污集團,行動後已主動聯絡所有涉案樓宇的相關持份者,包括法團、業委會及物業管理公司,以便他們適當跟進涉案工程。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採取執法行動及起訴更多人士。23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下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表示,一直都有建議法團採取有效管控及防貪措施,除了向法團提供防貪咨詢服務提供防貪意見及培訓,也就各項維修資助計劃,建議防貪措施;並聯同規管機構和專業團體,向業界發出操守指引,在工作流程加入管控措施,並提醒大廈業主,樓宇維修牽涉複雜程序,容易出現貪污風險,他們應積極參與樓宇管理,親身出席業主大會;參考廉署出版的《樓宇維修實務指南》或市區重建局的《樓宇復修實務指南》,以制定預防貪污措施;並善用各機構提供的支援計劃,及在招標時參加市區重建局“招標妥”計劃,或採取有效措施以減低貪污舞弊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