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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連大小金的金門大橋完工通車(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中評社香港9月30日電(評論員 束沐)中共中央、國務院9月11日全文發佈《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將福建全域打造為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其中,台胞在閩落戶、購房以及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等實實在在的惠台利民政策規劃,連日來引發台灣社會高度關注和廣泛討論。我們認為,《意見》的亮點既包括這些具體舉措,還體現了大陸對台思維在四個方面的新超越。
第一,超越“管理思維”,邁向“治理思維”。這不僅是最根本、最基礎的思維轉變,也是近年來大陸方面對兩岸融合發展理論的重要創新。
從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的背後,是從“客體”到“主體”的重大變化。長期以來,由於台灣地區屬於一個中國原則之下的“境外地區”,大陸各級政府依法管理台灣居民、企業和各類組織。一方面,在大陸的台灣居民要遵守大陸相關法規,接受大陸涉台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管理,另一方面,改革開放以來大陸為了發展經濟、吸引外資、借鑒境外技術和管理經驗,也為廣大台胞台企提供了更加優厚而特殊的待遇。
如今,台胞台企不再是“被管理的客體”,而是“治理的主體”。根據《意見》,在閩台胞可以深度參與當地社區建設、基層治理實踐,可以試點參與並擔任一些社會團體的負責人,還可以參與法治建設、擔任仲裁員陪審員等職位;符合資格的台灣高校可以在閩聯合辦學、台灣業者可以試點在閩製作廣播電視節目等。可見,台胞台企將以“主人翁”身份全面參與大陸經濟、社會、文化建設,是大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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