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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總經濟師邵勇(中評社 陸文煜攝) |
中評社香港12月30日電(記者 林艷)不久前,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出台實施《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總體方案》(下稱《東莞方案》)。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速推進的背景下,《東莞方案》為在莞台資企業深入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帶來哪些新機遇和新空間?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總經濟師邵勇日前接受中評青年東莞訪問團一行專訪對此作出詳細解答。
邵勇表示,粵港澳大灣區是大陸開放程度最高、發展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東莞是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節點城市,在兩岸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方面具備良好基礎。自2018年以來,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相繼出台《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11條”)等政策,鼓勵與促進台資企業在大陸投資發展。
邵勇表示,東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31條”“26條”“11條”等政策舉措,並結合東莞實際出台了“莞台77條”,在深化莞台經貿合作、推動台資企業實現倍增、促進莞台社會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台胞在莞實習就業創業、便利台胞在莞居住生活等5個方面形成了77條具體措施,為台胞台企融入大灣區建設,拓展內需市場,共同弘揚中華文化,增進兩岸親情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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