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際調解院與“一國兩制”和平發展功能的制度增量
2022 年 10 月 21 日,中國外交部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了《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田飛龍指出,這是“一國兩制”範疇內地與香港就涉外法律事務展開的積極合作,也是中國彰顯參與全球治理制度性角色的重要體現。此前,中國已與有關國家協商簽署了《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達成了建立這一新型國際司法組織的政府間 意向,但具體的公約起草與組織建設工作尚未展開。此次中央選擇香港來具體承接這一國際組織的有關籌備工作並落實在香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的制度責任,是“一國兩制”新制度使命的展現。
田飛龍認為,中共二十大宣告“一國兩制”長期堅持,香港在“一國兩制”實踐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角色,是國家現代化和國際化的重要戰略杠杆。國際調解院在港設置,是中央堅持“一國兩制”,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地位與優勢的具體舉措,有助於香港繁榮穩定及國際地位的強化。在十四五規劃關於香港角色的“八大中心”目標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是關鍵目標之一,國際調解院屬於政府間國際組織,是致力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新型組織,可以有效增強和擴展香港既有的爭端解決服務體系與功能。調解是訴訟、仲裁之外重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重要制度性成果,也是相對於西方法律文之訴訟中心主義的比較優勢。以國際調解院承載和傳播調解型東方法律文化及其制度智慧,是中國文化走出去及服務於人類和平發展的重要創新。
田飛龍表示,當今世界秩序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烏克蘭戰爭暴露出聯合國安理會機制的重大漏洞,國際法院及國際刑事法院等國際司法機制也難以解決此類國際爭端,同時世界各地區的武裝衝突、領土糾紛、難民危機、地緣政治矛盾等層出不窮,國際糾紛解決機制難以應對日益增長的國際爭端解決需求。中國作出這一倡議並落地香港,是積極承擔全球治理責任並提供全球安全公共品和制度機制的正當之舉,並顯示了中國對人類命運共同體建構的要素思考
與理性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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