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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圖片來源:會議直播截圖) |
中評社香港6月28日電(記者 陸文煜)6月24日,由香港城市大學主辦的“香港新選舉制度:憲法、制度與國際的視角學術研討會”在香港城市大學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舉行。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出席研討會並作主題報告,回顧了香港回歸以來行政與立法的關係,並指出二者在具體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分析了造成有關問題的原因,同時還就行政與立法如何相互配合提出具體意見。他認為,新選舉制度為行政與立法關係的重塑和正常化奠定了制度基礎,不會影響行政與立法的相互制衡。
鄒平學分析,學術界對行政與立法關係一般分為高度一致、互相融合和權力分立、相互制約兩種看法。但香港不能照搬其他國家,作為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方針是以基本法為基礎、針對香港歷史和現實需要設計的地方自治體制。但過去一段時間,香港行政與立法的矛盾不斷、長期緊張,導致特區政府無法實現良政善治,社會政治化氛圍濃厚。行政與立法如何配合,是設計者應該追求的目標。
鄒平學認為,基本法中的行政與立法關係在具體實踐中存在三大問題:一是立法會的法案通過率影響了政府的施政效率,對香港解決經濟民生問題不利。二是立法會的特權影響行政主導的體制。三是立法會利用媒體造勢和民間輿論,造成政府行政施政的壓力,影響正常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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