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日電/網評:野豬正式調出“三有”名錄彰顯生態文明建設成果
來源:東方網 作者:胡欣紅
近日,國家林草局公布新調整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在部分地區致害嚴重的野豬已被調出“三有”名錄。新調整的“三有”名錄共收錄野生動物1924種。與2000年首次發布的原名錄相比,在基本保留原有種類的同時,新增了700多種野生動物。對原名錄所列物種中在我國沒有自然分布的,或廣泛分布,種群數量極高,無滅絕風險,甚至可能造成危害的等情形予以調出。
將野豬從“三有”動物名錄中删除,可謂呼聲已久。
目前,全國31個省份中28個有野豬分布,其中26個省份的857個縣(市、區)存在野豬致害,對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不利影響,且這一趨勢日益嚴重。毫不誇張地說,野豬目前已成為中國致害範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不僅給農業生產造成廣泛影響,甚至還屢屢發生過傷人悲劇。
不過,因為野豬在2000年被列入了“三有”保護動物,農民為保護農作物私自獵捕野豬會被依法懲處。兩年前,河南省淅川縣吳某夫婦家裡的麥子被野豬毀了30多畝,100多畝的玉米也被吃到70多畝絕收,三個月內獵殺8只野豬,被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緩刑,曾一度引發輿論熱議。
有鑒於此,一年多前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就發布了《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考慮將野豬從“三有”動物名錄中删除,為將來持續性的野豬種群數量調控掃清法律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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