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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4月30日電/去年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副總統”的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不滿前海軍顧問郭璽指稱他曾私吞台北市長競選結餘款新台幣3億元,遭前新黨主席王建煊讉責後退出新黨,控告郭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郭則反控趙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30日偵結,依據王建煊曾在網路節目上回應趙捲款退黨一事,表示“不能說有或沒有”,另趙提告是出於自衛自辯,認為趙、郭2人均罪嫌不足,將2人均不起訴處分。
郭璽去年12月7日在網路政論節目上,指趙少康1994年曾私吞台北市長競選結餘款3億元,遭前新黨主席王建煊讉責後退出新黨,趙控告郭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及《刑法》加重誹謗罪。而郭也不甘示弱,反控趙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及《刑法》加重誹謗罪。
檢方因王建煊曾於去年12月2日在Youtube頻道受訪時,回應趙是否捲款退黨一事時,提及“不能說他有或沒有”,難認郭有惡意詆毀,傳播不實事項意圖使人不當選犯意,且並非憑空捏造而全然無據之惡意攻訐,是針對公益事項進行評論,屬言論自由保護範圍,不起訴郭。
同樣的,檢方也認為,趙少康提告是出於自衛自辯,難認有惡意攻訐犯意,是針對公益事項進行評論,屬言論自由保護範圍,亦不起訴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