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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中評社 張穎齊攝) |
劉韋廷說,既然彭振聲都被駁回了,那柯文哲若要提出抗告成功的機率幾乎是零。因此他認為,柯文哲的律師應也不是思考抗告成功與否,而是若不提抗告,可能象徵意義事是承認自己有犯錯,必須提抗告來證明自己並沒有犯罪動機嫌疑,所以說提抗告的象徵意義,遠大於是不是成功。
關於後續法律戰發展,劉韋廷說,若高院駁回柯文哲的抗告,那就整個結束了,不能再提,柯文哲確定要收押2個月。若案子還沒調查完畢、還沒起訴,柯文哲等人就要再延押2個月,因檢察官調查中要防範被告的共犯、串證,接下來就等法院起不起訴柯等人。若偵結起訴後,法院就會決定要不要繼續收押柯等人。
記者問,鏡周刊6日踢爆柯文哲的隨身碟裡,在工作紀錄中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等文字,疑似是柯文哲收賄沈慶京1500萬元新台幣的紀錄。
劉韋廷分析,的確可能是柯文哲收賄的證據之一,不會若僅憑這單一的作帳記載,是無法證明柯有收賄,必須搭配沈慶京證詞,來確定是否有行賄?如果沈慶京承認有,即便柯否認,那就還是被認為收賄可能;再來還要查出金流支出,比如應曉薇有收賄的1500萬元去向不明、應又無法說明,那這與柯文哲記載的工作紀錄很接近,這樣的情況下,可能金流來自於應、柯收取,如果這些證明都具足,那才能證明沈行賄柯。柯將在被加上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最輕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收賄罪刑恐為10年以上、最重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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