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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李彥秀接受訪問。(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6日電(記者 張嘉文)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彥秀今天對此表示,未來在法院審理上,檢辯的攻防勢必會集中在“有沒有違背職務”以及“收款有沒有對價關係”上,這也是未來柯文哲訴訟上是否成罪的關鍵。
李彥秀認為,檢方目前用“彭振聲強勢主導都委會決議,來論證柯文哲明知違法”,這樣的說法是否禁得起考驗,在法院審理時將會有一番激烈討論。同時,檢方認定應曉薇收受5250萬賄款、柯文哲收受1710萬賄款,兩者金額懸殊,也與經驗法則不符,這都證明檢方在對價關係的證明上,勢必要有更堅強的論述來說服法院。
北檢指出,柯文哲涉嫌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大案。被起訴人11人為柯文哲、時任柯文哲財務長李文宗及其妹李文娟、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中國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會計師端木正。
根據北檢的起訴書,柯文哲因“違背職務收賄”遭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佔捐贈政治獻金”求刑5年;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求刑6年;眾望基金會背信罪求刑2年6個月,合併求刑28年6個月,全案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