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8日電/據中國青年報報導,《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推動在線旅遊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昨日正式發布,提出要引導在線旅遊經營者加強旅遊者個人敏感信息保護,防止超出合理經營需要收集旅遊者個人信息,採取切實措施避免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虛假預訂等侵害旅遊者權益行為。相關部門將重點巡查在線旅遊經營服務信息內容安全,未經許可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售賣“不合理低價游”產品,違規收集、利用用戶個人信息等問題。
加強旅遊者
個人敏感信息保護
《意見》要求,各級主管部門要指導在線旅遊平台經營者強化平台內經營者資質審核,對市場主體、行政許可資質等信息進行真實性核驗,記錄並保存旅遊合同履行情況、投訴處理情況。督促在線旅遊平台經營者及平台內經營者加強審核人員培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建設和文字、圖片、音視頻等信息內容審核,確保平台信息內容安全。
《意見》要求在線旅遊經營者對上架的旅遊產品或者服務做好風險監測和安全評估,從預警識別、算法推薦、舉報處理、內容審核、風險提示等多環節加強產品安全保障,對涉及旅遊者數量多、容易造成人群聚集、可能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或旅遊者投訴集中的產品提前進行核驗。
《意見》提出,要引導在線旅遊經營者誠信經營、公平競爭,提高旅遊產品和服務質量。加強旅遊者個人敏感信息保護,防止超出合理經營需要收集旅遊者個人信息,採取切實措施避免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虛假預訂等侵害旅遊者權益行為。強化對未經許可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不合理低價游”等違法違規產品的監測、發現、判定和處置,維護正常的行業秩序,切實保障旅遊者合法權益。
重點巡查售賣
“不合理低價游”等問題
《意見》建立健全以在線旅遊平台經營者為核心的產業鏈監管機制,完善網絡巡查、動態監測、情況通報、行政指導、行政約談、問題移交等閉環監管機制,推進在線旅遊產品和服務標準建設,規範在線旅遊市場秩序。重點巡查在線旅遊經營服務信息內容安全,未經許可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售賣“不合理低價游”產品,違規收集、利用用戶個人信息等問題,對存在問題的在線旅遊經營者通過行政約談、行政指導等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制止,發現違法行為線索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同時要求,要加強和改進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實施管理措施,強化信用監管的震懾作用。組織開展企業信用評價,推進分級分類監管。鼓勵在線旅遊經營者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將守信情況納入質量等級評定。支持在線旅遊經營者參與“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發揮在線旅遊平台的數據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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