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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中評會主任委員李偉華。(中評社 鄭羿菲攝) |
中評社台北2月6日電(記者 鄭羿菲)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陳昭姿日前因為印泥沾染關係導致投給同黨“立委”黃珊珊的院長票成為無效票,民眾黨中評會6日上午召開臨時會議,決議此案處分結果為陳昭姿非屬刻意違反黨紀,但仍屬未能貫徹黨的意志,通過停止陳昭姿民眾黨中央委員職權2個月,即刻生效。
目前民眾黨中央委員會當然委員包括黨主席柯文哲、新竹市長高虹安、不分區“立委”黃珊珊、黃國昌、陳昭姿、吳春城、麥玉珍、林國成、林憶君、張啟楷。也就是說,陳昭姿依然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但因停止中央委員職權2個月,無法參與黨內中央委員會相關會議。
“立法院長”選舉雖落幕,但政治面仍餘波盪漾。民眾黨團當初決定投票支持黃珊珊,但陳昭姿卻因選票有印泥污印,被當日臨時會議主席柯建銘判定為無效票。事後,陳昭姿主動請辭民眾黨團幹事長的一職,而民眾黨中評會6日上午召開臨時會討論相關處分。
民眾黨中評會主任委員李偉華表示,中評會於今日會議中,聽取陳昭姿說明當天選票髒汙情形,以及聽取在場監票人林國成陳述後,與會中央評議委員投票決議,認為陳昭姿並無跑票故意,非屬刻意違反黨紀。但因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選票髒污,而遭選票有效與否產生爭議,仍屬未能如實貫徹黨的意志。依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條規定,給予以上處分,以儆效尤。
另外,民眾黨中評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請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於2個月內將黨團行為準則送至中評會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