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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照:截自台南地檢署網站) |
中評社台南4月30日電/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歷經1年多的審理後,台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宣判。民進黨籍的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林士傑、李文俊、黃麗招、李鎮國、高玫仙等10名被告,全部都因罪嫌不足判處無罪。檢方對此無法接受,待收到判決書詳閱全文,看有無補強事證的空間,據以研議提起上訴。
2022年12月下旬的台南市第4屆正副議長選舉,檢方從當年10月的第3屆副議長補選之前就開始監控,監聽到邱莉莉與郭再欽、林志展的密集通聯,包括邱說要賣傢伙(指財產)拚倒郭信良(前議長);郭說要花上億,關鍵2、3票輸贏等。
2023年1月3日,南檢大動作搜索、查辦此案,相繼向法院聲押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林士傑、李文俊(前國民黨籍議員)、黃麗招(無黨籍議員)6人獲准,直到同年3月2日檢方偵結起訴,6人才分獲地院法官交保。
檢方偵辦過程,民進黨議員邱莉莉與林志展則是被檢方兩度交保,第2次交保時,邱與林更被檢方諭知要繳新台幣150萬元與120萬元高額保證金;李鎮國(前國民黨籍議員)、高玫仙(李鎮國妻)也獲檢方交保。
檢方起訴指出,郭再欽、邱莉莉與林志展3人擔心民進黨內有6席議員跑票而建立分工,由郭擔任總操盤手、出面處理每日選情重要事務;邱、林聯繫黨內議員固票,邱並委由郭與林去拓展民進黨以外的議員支持。
南檢認為,郭、邱、林三人商議對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的不法手段,以影響議員投票,並且由林志展以民進黨副議長候選人身分,將副議長當作籌碼,與李文俊結盟在正、副議長選舉搭配推出“邱莉莉、李文俊”配。郭、邱、林三人透過黃麗招牽線與李文俊密會,協商由邱與李搭配選正副議長,李文俊答應並說可以掌握4、5名國民黨議員支持邱,加強彼此結盟。
郭再欽等人另透過李文俊友人黃怡萍聯繫、對李鎮國遊說把議長票投給邱,郭向李鎮國保證民進黨議員會把副議長票投給李文俊;若李鎮國遭國民黨開除黨籍,4年後以無黨選議員,郭再欽會全力贊助經費,就算落選也會付李4年議員薪資。郭再欽另聯絡楊志強,希望幫忙處理一至兩名議員,楊對國民黨議員方一峰請託說議長票請方投自己,有人會給錢;方還未聽到金額就揮手拒絕,事後把此事告知其他黨內議員、並提醒李文俊不要被民進黨騙了。
此外,黃怡萍與林士傑搭車到西港區慶安宮旁找方一峰,方上車後,林士傑要求方在議長選舉時缺席或是票投自己,不可以投給郭信良,致方心生畏懼,當日起到正副議長投票日都住宿在市議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