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法官全由民進黨籍“總統”提名,加上過往爭議性大的“釋憲”案,結果皆有利民進黨。法界人士質疑大法官能否真正保持中立。(中時新聞網) |
中評社台北6月25日電/賴清德24日對“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戰開第一槍,宣布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台“司法院長”的許宗力大法官等15人,都是由民進黨蔡英文提名任用,其中最有爭議的司改會律師尤伯祥,在上一屆民進黨絕對多數的“立法院”中,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獲得最高票,再加上近年多起“釋憲”聲請案的不受理及判決結果,都讓人質疑“憲法”法庭是否只要顏色對了,一切都對了。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政府提出覆議失敗後,以“一府三院”的態勢聲請“釋憲”。一府三院指,“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
中國國民黨“立委”吳宗憲24日清晨透過臉書表示,關於“釋憲”案的評估,“國會”改革等法案並無“違憲”問題”,不只符合憲政體制,也未違反歷次大法官會議解釋。但他指出,如果大法官堅持“違憲”見解,至多僅存在部分條文“違憲”,不會有全數條文“違憲”的可能。吳宗憲24日早在“立法院”受訪情稱,前提是“大法官受政治力介入”的情況下,條文才有被宣吿“違憲”可能。
《中時新聞網》報導,大法官到底有無偏頗?回顧2016年起民進黨全面執政下的多起“釋憲”案件,就可看出。軍公教年改“釋憲”案,2019年大法官作成大部分合憲解釋,包括取消18%優惠存款利率,及月退休金的天花板和樓地板設計、提高退撫基金共同撥繳費用等條文都沒有牴觸“憲法”原則,宣告合憲。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釋憲”案,大法官2020年作成合憲解釋,並指出為落實轉型正義,鎖定國民黨有手段及目的關聯,黨產會的設立未違反權力分立,並可溯及既往處分不當黨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