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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船欠薪印尼漁工 人權團體幫討公道
http://www.CRNTT.com   2024-08-07 15:03:48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社工督導李正新(左)、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中評社 俞敦平攝)
  中評社台北8月07日電(記者 俞敦平)台灣遠洋漁船“銪富號”上的十位印尼籍漁工在被強迫無薪工作15個月後,近日返回台灣,今天在多個人權團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揭露他們的遭遇。他們要求資方支付積欠的80,850美元薪資及海上強迫勞動的賠償金。人權團體代表們也呼籲政府和業界重視外籍漁工的權益,並提出多項改革建議。

  本次記者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團體及“立委”聯名支持。他們一致要求資方償還被積欠的工資,並呼籲政府和漁業產業進行改革。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這是台灣民主的缺失,政府應該保障遠洋漁工的權益。

  記者會上,這些被剝削的印尼籍漁工們表示,他們在船上被困15個月,期間被扣押身份證件並被欺騙行程,即使回到台灣後,仍未獲得應有的80,850美元薪資。他們指出,合約明確寫著進港後就會支付薪資,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報酬,甚至被要求再度出海工作才能拿到工資。

  施逸翔表示,政府的“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和勞動檢查並未能有效預防違法行為。“銪富號”漁工的事件顯示出漁業署、船東、仲介以及海鮮產業品牌商的多方失敗。

  施逸翔指出,遠洋漁工及其盟友已向“行政院農業部”漁業署致函,要求賠償拖欠的工資和罰款。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李正新社工督導指出,這些漁工面對難以言喻的虐待風險,政府和相關產業應立即解決這個問題。他希望,漁工及其盟友希望終止強迫勞動和苛扣工資的現象,並要求全球海鮮品牌尊重漁工權利,並在供應鏈中落實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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