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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郃中林(中評社 李子寧攝) |
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記者 李子寧)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月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相關代表介紹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運行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副庭長、一級高級法官郃中林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民營企業在推動發展、促進創新、擴大開放等各個方面具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法庭的一大特色就是當事人裡面大部分都是民營企業。我們法庭成立以來,堅決按照黨的二十大關於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精神和要求,扎實地開展有關工作。今後知識產權法庭將一如既往堅持平等保護,持續優化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的法治環境。
有記者提問,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後發布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典型案例,以及優化法治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指導意見,請問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在加強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作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
郃中林表示,民營企業在推動發展、促進創新、擴大開放等各個方面具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法庭的一大特色就是當事人裡面大部分都是民營企業。我們法庭成立以來,堅決按照黨的二十大關於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精神和要求,扎實地開展有關工作,主要介紹四個方面的情況:
一是堅持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不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也不論是大企業、中企業、小企業甚至小微的個體商戶,我們一律堅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我們今天發布的十大影響力案件和100件典型案例裡面,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十大影響力案件裡面的第一案“蜜胺”案,這個案件裡面的兩個原告,兩個權利人,一個是中外合資企業,一個是高科技民營企業。這個案子裡面有四個被告,四個被告裡面最主要的一個被告是我們國資背景的上市企業,還有兩個企業是兩個民營企業,還有一個個人。這個案件中最高法院二審最終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賠2.18億元,這個賠償只是針對一期項目,在這個判決作出之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全面和解,對一、二期項目全面和解,最後權利人獲得的賠償+補償是6.58億元,創目前我國知識產權維權紀錄。這表明了我們旗幟鮮明地保護民營企業。同時,我們還有另外一個案子,也在今天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叫做“橡膠防老劑”案,原告權利人是我們一家大型國有企業,被告是一家民營企業,這個案件裡我們也是旗幟鮮明地保護權利人的權利,最終我們維持了一審關於判令被告賠償2.02億元的判決,而且因被告拒不執行法院的行為保全裁定,我們對被告企業及實際控制人予以了頂格司法處罰,這是平等保護的兩個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