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國瑜宣布進入表決,上午10時,涉及“藐視國會罪”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案二讀通過。(中評社 楊騰凱攝) |
中評社台北5月21日電(記者 楊騰凱)“立法院”今日舉行院會,繼續審查“立法院”改革相關法案,上周五審查時,藍綠爆發激烈肢體衝突,不過今日的審查從武鬥轉為表決大戰,國民黨籍“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進入表決程序,上午10時,涉及“藐視國會罪”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案二讀通過。
藍白聯手推動“立法院”改革五法,內容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新增“立法院”調查權、聽證權相,並增訂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以及“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其中有關“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已於17日二讀通過。
“立法院”今日尚未爆發激烈肢體衝突,韓國瑜順勢推動議事,針對涉及“藐視國會罪”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案進行表決,修法內容要求,官員在答詢時如果超過質詢範圍,未經主席同意或答詢不涉機密,不得拒絕答覆,也不得隱匿資訊或虛偽陳述,若違規,主席得予制止,並得要求被質詢人為真實且完全的答覆。
此案經表決後順利二讀通過。
不過在“藐視國會罪”方面,後續《刑法》修正案,修法內容新訂,行政官員接受“立委”總質詢時,若隱匿所知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若行政官員在總質詢時反質詢,經主席制止仍繼續者,將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表決大戰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表決通過後,韓國瑜10時5分召集各黨總召進行朝野協商,院會暫時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