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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點收500萬元交保金。(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桃園7月6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桃園市長、現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疑因涉貪污弊案,昨經桃園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天凌晨遭聲押禁見,稍早桃園地方法院羈押庭已審理結束,裁定鄭文燦以新台幣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約在下午1時30多分步出羈押庭,面色凝重地徒步走回桃園地院旁的地檢署,沿途面對媒體追問,不發一語。
在法院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後約30分鐘後,鄭的友人就提著500萬元現金到法院繳交保證金,這500萬元有每張面額2000元和1000元的鈔票,法院工作人員以點鈔機清點了約20分鐘才完成。
鄭文燦則是在下午2時36分步出法院,帶著神秘微笑不發一語,面對大批媒體包圍提問,鄭在友人護送下坐上座車離開。
鄭文燦稍早曾透過律師強調,“自己沒有不法行為,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盡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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