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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再交保,黃國昌說,如何找回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照片:黃國昌臉書) |
中評社台北7月9日電/桃園地方法院今日再開羈押庭,涉貪污罪嫌的民進黨籍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維持原交保裁定,但保釋金提高到新台幣1200萬元,即增加700萬元,同樣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已當庭再提出抗告。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9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法院考量鄭文燦之政商地位,認為交保得以替代羈押,如此悖離常理的裁定,如何找回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黃國昌說,協商結束後,看到桃園地院重新裁定鄭文燦貪污1200萬交保的新聞稿,差點沒昏倒。
黃國昌指出,在裁定理由中,桃園地院認為:“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後迄今已逾1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且被告所犯涉及對價關係之構成要件,檢察官亦未釋明有哪些公務員知悉此等事實。”
黃國昌表示,先不論桃園地院是不是“忘了”鄭文燦兩個月前都還是“行政院副院長”,長年在民進黨內權傾天下,竟然還會懷疑鄭文燦的影響力?竟然如此率爾認定雖然有收錢的鄭文燦仍否認犯行,但並沒有勾串滅證之虞?
黃國昌說,行賄的人直接拿錢到市長官邸、收賄金流都已經被掌握,送錢的人也已羈押禁見,然後法院考量“被告之政商地位,認為本案准予新台幣1200萬元交保得以替代羈押”!如此悖離常理的裁定,如何找回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黃國昌表示,果不其然,實力雄厚的鄭文燦,短短20分鐘內就送到700萬元現金,已經閃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