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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秘書施彥廷家中也遭檢方搜出新台幣逾87萬元現金。(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桃園8月27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7月11日遭收押禁見至今48天。桃園地檢署今日下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等11人,檢方除在鄭的台北居處搜出新台幣678萬5000元現鈔外,也在鄭的秘書施彥廷家中搜出87萬9590元現金,讓鄭成為重要證人。
鄭文燦今日遭桃園地檢署起訴並向法院求處從重量刑12年,起訴書指出,檢方曾在7月29日前往鄭的台北市居所搜索,在主臥室邊柱旁暗櫃內,發現2個上鎖保冷提袋,內各藏有400萬元和278.5萬元現金,共計678.5萬元。而鄭的秘書施彥廷家中也在7月11日遭檢方搜出40萬146元、46萬元和1萬9444元等3筆現金,合計共87萬9590元。
據指稱,施彥廷是在2014年參與太陽花學運後開始在政壇發跡,曾是太陽花學運決策小組的學生代表,之後在鄭文燦參選桃園市長時加入競選團隊,接著鄭當選,施便進入市府擔任鄭的機要秘書,後於2016年升任市長室副主任。鄭在卸任桃園市長後,也把施帶進“行政院”,擔任副院長辦公室主任,後來鄭出任海基會董事長一職時,施彥廷也獲聘為參事。施前後跟隨鄭超過10年,深獲鄭的信任,可說是鄭的左右手和心腹。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黃敬平曾說,施彥廷獲很大權力有“地下總管”之稱。
根據桃園地院在7月11日鄭文燦遭收押禁見後所發布的聲明,在羈押原因中特別提到,鄭文燦在2024年7月5日應訊前的當日上午,即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訊息予其秘書施彥廷,其訊息內容與被告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被告於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之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並在應訊前將所擬答辯方向傳送給施彥廷。
當時桃園地院聲明文中也提到,鄭文燦的秘書施彥廷作為被告與他人之溝通聯繫管道,亦多次居間為廖俊松、廖力廷與被告傳遞訊息,足以居於傳遞案情訊息之重要地位,參地院聲明中的“施彥廷”,不是別人,正是鄭文燦心腹之一的施彥廷。
而今日桃園地檢書的起訴書中更明白表示,施彥廷為為鄭文燦涉貪案的重要眾人,當鄭的委任律師游琦俊在7月6日鄭首度獲得500萬元交保後,曾到桃鄭的桃園中正路住處,將鄭在羈審查程序中取得的檢方羈押聲請書及後附理由書紙本,交付給施彥廷,讓施有機會觀覽、復印該羈押聲請書及後附理由書,且最後還被施另行復印後自行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