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半小時後的28日凌晨3時14分,鄭文彬在律師鄧翊鴻的陪同下再度走出法院,從一輛駛來的車輛內拿了另一袋裝有千元大鈔的紙袋進入法院後才開始點鈔。因當時正值凌晨下班時間,整個桃園地院僅剩法警室內一台點鈔機,2名法警以每10萬元為單位的鈔票開始點鈔,正反兩面各點一次,共耗時88分鐘,直到凌晨4時42分才全數清點完畢2800萬元現鈔。
昔日位高權重的鄭文燦在28日清晨4時55分走出法警室,身上穿著黃色上衣、黑色短褲與黑色拖鞋,一頭爆炸頭相當凌亂,鄭雖然戴著口罩,但佝僂著身軀走出法警室時仍顯得有些狼狽。鄭的胞兄鄭文彬見到胞弟後,隨即衝上前去攙扶,鄭隨後就在胞兄與律師陪同下,先到法院廁所更衣並簡單整理儀容。
28日清晨5時02分,鄭文燦已換上藍色西裝外套與牛仔褲,頭髮看起來也已經過梳理,但整個臉型與身型看起來明顯瘦了一大圈。鄭在胞兄和律師的陪同下步出桃園地院,當時天色已微微亮起。鄭文燦在歷經20小時驚心動魄的檢辯大鬥法後,終於重獲自由,結束49天的收押禁見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