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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陳水扁對911判決的10點意見,難道大家還看不清楚陳水扁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嗎? |
中評社台北9月18日電(評論員 劉性仁)日前扁案大審宣判,刑期多久其實並不是一個重點,因為扁家人等有上訴的權利,未來刑期仍有變數,但是判決書中所記載的內容與扁家事後的態度,卻值得外界觀察,這樣一個家庭已經不值得任何的期待,扁家已經沒有任何理由值得讓人宥恕。但是可悲的是,高院的暗樁們正準備大顯身手蓄勢待發,準備有效支援扁家;而扁家攻擊司法的態度迄今仍舊沒有改變,而所有的律師們也都紛紛歸隊,準備進行另一階段的司法攻防。
在長達一千五百多頁的判決書中有許多內容,值得我們一讀再讀的地方,看了令人不勝欷噓,既氣憤又無奈。例如高達一點七億元的“國務機要費”的報銷項目,任何扁家人、任何大小花費,通通都從“國務機要費”中提領,用的相當自然,衍然成為扁家生活花費的提款機,倘若不看過判決書,恐怕不知道扁家之離譜與貪婪,而外界還在大水庫理論、與特別費的比較等問題上打轉,挺扁人士還天真的替這樣一位司法犯給予一切的幫助與聲援,更讓人遺憾的是民進黨也竟然選擇與陳水扁部分切割,大家為這樣一家人打拼,究竟值不值得,答案非常清楚。
陳水扁日前亦提出對於“對911判決的10點意見”,其內容不外乎還是一些政治語言及司法歪理,並無新意及悔意,他仍攻擊合議庭蔡守訓法官所作的是違憲、違法審判,指控他辦綠不辦藍、辦扁不辦馬的選擇性審判。我們對於陳水扁提出這樣十點意見,其實並不感到意外,因為一來陳水扁已經沒招,司法罪證確鑿,犯行令人髮指;二來陳水扁還是死不認錯不肯悔改,既不認錯道歉,更無將海外資產匯回台灣之任何動作;三來陳水扁還是繼續消費獨派,污穢台獨,以台獨教父自居,試問一個司法罪犯陳水扁有什麼台獨的代表性,只是在進行口頭台獨在文字上進行放話遊戲;四來陳水扁仍對高院暗樁及其所剩餘不多的支持者充滿信心及期待,他吃定了民進黨不敢與其切割,抱持著霸王心態,而不幸的是民進黨公職人員的算計,也是挺扁比切割扁更有利,因此陳水扁才有機可乘,敢繼續口出妄言,興風作浪。故陳水扁提出對九一一判決十點意見,只會讓人對扁家更加的蔑視,怎麼出了這樣一位毫無悔意的前“元首”,真是台灣的不幸與悲哀。
許多人挺扁的理由總是站在陳水扁司法人權問題上打轉,事實上沒有人不同意絕對要保障當事人陳水扁及其一家人之訴訟權及其他一切的權利;而陳水扁要不要續押也應該是交由司法考量現實狀況來加以判斷,並非是外界及政治所能操縱的。問題是又有多少人針對陳水扁被起訴之諸多罪名所犯罪行,仔細深入研究,以“國務機要費”離譜報銷的情況,如何能夠說服有是非判斷之理性人士能夠同情陳水扁、原諒陳水扁。特偵組等更不應該有“留活口”及“趕盡殺絕”的顧慮,一切依法辦案,勿枉勿縱。
扁案始終給人一種“扁家犯案享利益、外界受過背黑鍋、支持者被消費、民進黨被糟蹋”的味道在,姑且不論扁家最後結局如何,大家都應該尊重司法,更不應該有其他“不應該存在”之語言,每個人的內心都有一把是非尺,扁案判決公平否?答案已經非常清楚了,但是留給有心貪贓枉法利用職權的不肖人士一個最好的警惕,“惡事莫做,不義之財勿取”,民進黨也應當大是大非,壯士斷腕,早日尋回清廉勤政的價值。
可惜的是,民進黨日前召開重大議題協調會報,黨中央與“立院黨團”達成一致性立場,黨主席蔡英文裁示“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一致,若要修法則應一併處理,朝除罪化方向處理。然而特別費無論除不除罪化,也都無法改變“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在性質上的差異性,也都不應該影響扁家不當及濫用“國務機要費”的評價,扁家“國務機要費”的使用,是有政府單位提出告知扁家不該如此使用,然而扁家人仍是我行我素,絲毫無一丁點的收斂,如此大膽囂張的行徑,又如何能夠得到人們的原諒及司法的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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