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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左)表示,偽證罪是重罪。(中評社黃惠玟攝) |
中評社台北7月1日電(記者 黃惠玟)陳水扁之女陳幸妤因涉及偽證罪遭到限制出境,她的留學美國夢因此而破碎。針對外界質疑,陳幸妤所犯的偽證罪是否罪及限制出境?“法務部次長”黃世銘今天下午指出,如果依偽證罪的本刑刑度7年以下來說,也算是重罪,不過是否限制出境的裁量由檢察官審酌,並不是所有犯偽證罪的人都會被限制出境。
黃世銘今天下午在“行政院新聞局”召開政策說明會,做上述表示。
黃世銘指出,所有的案子情節不同,所觸犯的法令也不同,檢察官是否會限制涉案的人出境,一定是考量到當事人有逃亡之虞,否則限制出境畢竟是人權的違害,檢察官會很慎重,如果當事人不服的話,也可以申明。
至於在野黨質疑扁案是押人取供,黃世銘則澄清,以目前的訴訟程序不太可能,畢竟檢方要羈押,也得經過公正的第三者,也就是法官審酌。就算當事人不服,也可以提出抗告,也就是還是有救濟途徑,因此現在要押人取供實在不太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