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香港《大公報》今天發表題為“減少小巴事故要雙管齊下”的社評說,北區醫院昨日公布一宗醫療事故,本月十八日,一名病房女護士誤將口服嗎啡當作生理鹽水為一名末期癌症女病人注射,七日後病人逝世。醫院發言人稱,病人之死與錯誤注射無關。
社評表示,連串醫療事故的發生,對市民大眾來說,實在已經到了一個相當“麻木”而又厭惡的程度,不少市民對新一宗事故的反應只會是:“又錯了?”“這回錯的是什麼?”
的確,由去年七月至今的過去一年內,發生在公營醫療體系內的事故,較嚴重者有早產嬰兒輸錯血,黃疸嬰兒被注射過量藥物、醫院門前見死不救、殮房遺失嬰兒遺體、兩名初生兒被調錯身份、嬰兒被接種過期卡介苗等,再加上昨日“新鮮出爐”的嗎啡當鹽水,可謂“五花八門”、“各擅勝場”,也難怪市民大眾只會給予嘲諷式的回應矣。
社評指出,對連串醫療事故的發生,市民反應由震驚、憤怒、責罵到開始麻木,不是市民冷漠無情、不是市民放棄要求,而是眼前的公營醫療體系似乎已經令市民失去信心以至“死心”,如此打錯針、食錯藥以至“死錯人”,又有什麼可以奇怪的?政府醫院不就是這樣的嗎?
如果此種回應在市民大眾心目中真的形成一種評價或結論,那麼,本港公營醫療體系的“黑暗日子”已經到來,全港醫療工作者和廣大市民也應為“醫者父母心”崇高理想的幻滅而同聲一哭。
當然,此說容或有誇張之嫌,部分市民的回應有時未免會過於偏激,傳媒報道也例必“加鹽加醋”,對此,不少醫護人員以至周一嶽局長可能都會覺得很委屈:香港公營醫療的水平和質素環顧全球敢稱前列,醫護人員日做夜做,“無功也有勞”,何以會因一些個別事故而遭到否定,這不是太不公平、也太苛刻一點了嗎?
然而,問題的實質在於:當前市民大眾所指斥和不滿於公營醫療服務的,不是什麼“高精尖”要求、不是什麼“奇難雜症”,而只是一些最基本、最起碼的要求,如核對病人身份、核對藥物標籤名稱和日期,不要弄錯“張冠李戴”,如此而已,又怎說是什麼過分苛求?難道連要求工作認真、對病人負責都會有錯?
社評又說,事實是,年前“沙士”期間,公營醫療體系一度群醫束手,不少市民痛失親人,但市民大眾沒有一句怨言、沒有半句指責,相反更為不幸殉職的前線醫護人員送上深深的敬意與哀悼;但眼前“昇平盛世”卻用錯藥、打錯針、調錯嬰,市民大眾就不能不發出怒吼了。
看來,連串醫療事故,已經到了嚴重損害本港公營醫療體系聲譽和市民整體利益的地步,特別是事故接二連三發生這種危機局面必須及時扭轉,醫衛當局當前必須把防止醫療事故再度發生放在工作的第一位,上自周一嶽、蘇利民以至各區醫院聯網的“第一把手”都要親自抓,包括直接去到病房、藥房具體了解情況,現場檢查和提出要求,不能再出了事就只知成立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了事,而事故照樣繼續發生。
社評稱,而對前線員工來說,原因可以從體制、制度上找,但錯誤卻必須由個人負責,情節嚴重者必須予以開除以至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