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扁聲稱美國對台灣仍具管轄權,台灣領導人是“美國軍政府在台代理人”,對獨派人士、台獨運動均構成莫大傷害。民進黨及綠營要角亦難以面對台灣民眾,爭取選民支持。以致,即使面對綠色陣營,扁辦也謹慎地加以切割,強調這是要凸顯“台灣主權未定”而不是扁為了個人案件所為,將個案模糊化,避免讓綠營支持者認為扁為自保背叛台灣。
上述這一點,從台灣媒體的報導不難看出,美國法院10月10月公布陳水扁的請願書後,多數台灣媒體都大書特書報導其中怪異的言論,唯獨綠營媒體輕描淡寫帶過,更完全略過扁請求美國承認他是“美軍政府在台代理人”,並飭令“現任台灣民政首長”撤銷他的無期徒刑等誇張而爭議的內容,明顯是助扁掩飾真相。
在訊息這麼快速的社會,陳水扁企圖想要用這種瞞天過海手法,掩耳盜鈴,簡直是不可思議。從美方主動公布扁的請願書不難看出美國政府的態度,扁辦竟在10月6 日請願案被駁回後還說要,“還要繼續努力。”
對於這件荒誕不經的事件,目前有兩個方面是值得正視的。第一是民進黨的態度,迄今都不放棄聲援陳水扁的黨中央,應對扁宣稱美國擁有台灣“主權”,是否涉及“外患罪”等表態。之前,民進黨已被譏諷,扁都不承認台灣法院了,民進黨何苦還去聲援其“司法人權”,如今扁向美國法院的訴願書曝光,民進黨不能再裝做若無其事。
其次,陳水扁辦公室經費是來自卸任“總統”禮遇經費,是領台灣納稅人薪水,相關幕僚亦為廣義的公務員,在此涉及“否認主權”的重大是非之中,扁辦頻頻以背離事實新聞稿欺瞞台灣民眾,除了自我否定存在價值,豈能不必承擔任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