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司法對特定財團向扁家交付“政治獻金”已有相當明確證據,部分財團負責人也坦承不諱,如果“政治獻金”能進一步追到與二次金改有對價關係,就成立了透過行賄取得經營權的事實。由於金融機構合併案涉及層面廣大,若要“回復原狀”有影響市場秩序之虞,馬政府相當謹慎。
SOGO是扁家當年所介入的併購案之中,第一個出現經營權是否回歸原主的案子。儘管二次金改與SOGO案性質不盡相同,也不像SOGO有原業主窮盡一切手段要討回公道的壓力;但同樣是扁家不當介入的案子,若SOGO案能處理,二次金改不能處理,將引發非議。尤其金融經營權所涉及的利益龐大,亦有其他競爭同業虎視眈眈,此為馬政府接下來甚為棘手的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