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週刊》報導陳致中疑似召妓、邱毅繼續追打之後,陳致中除了否認,更高調提告。這也是扁家的習慣,目的在先聲奪人,看準一般人都怕吃官司的心理,產生嚇阻作用。在國務機要費案爆發後,邱毅等人都被陳水扁、陳致中、陳幸妤等人告過。現在對照起來,扁家當時是明知自己不會贏也要告。
陳致中這次大膽告《壹週刊》,事先有過盤算,他自認提出民事訴訟,《壹週刊》就得自行舉證,他咬定《壹週刊》已坦承沒有拍到照片,拿不出證據,他立於不敗之地。沒想到《壹週刊》手中握有記者訪問應召女“妮可”的錄音帶,做為呈堂證物,法院又調閱他的手機通聯記錄、追查其住家監視器錄影帶等等,認定《壹週刊》報導為事實,判決陳致中敗訴。
不過,不管法院判決結果如何,陳致中還是拿出家傳的老招,一切都推給政治迫害。這一招陳水扁已經一用再用,陳致中繼續撿來用。就像陳致中曾發誓:“如果我‘開查某’(嫖妓)就退選!”如今,他卻說“這件事不是事實,我絕對不會退縮,會越戰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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