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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支持槍支買賣和擁有的人士一貫認為,個人擁有槍支並進行法律賦予的防衛權利。 |
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評論員 蕭琴箏)日前,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發生嚴重的惡性槍擊殺人事件,兇手持續掃射導致10多人死亡,幾十人受傷。這只是幾年來美國連續發生的槍擊惡性殺人事件的一例。此前兩個月,亞利桑那州的圖森市發生槍擊事件,導致6人死亡,13人受傷,傷者包括前眾議員加布里埃爾.吉佛茲。據報道,美國每年3萬多人死於槍支暴力,20萬人因槍支暴力受傷。
此次在丹佛電影院發生的惡性槍擊殺人事件,照例引起美國人民對允許買賣槍支、持槍理由以及持槍法案的強烈質疑,多數美國人已經對此忍無可忍,要求政府收緊擁有槍支和買賣槍支彈藥的法律,嚴格管理槍支彈藥使用和流通。儘管人們對政府和國會長期阻撓通過有關禁槍令表示強烈不滿,但結果每每是無可奈何。
美國國會、政府以及軍火商利益集團振振有詞,每每搬出美國擁槍自衛的天然權利來做冠冕堂皇的辯護。是非如此簡單,看似名正言順、簡單明瞭的禁槍之舉,卻如此的複雜,如此的無奈。不僅讓美國人民,也讓世界人民感到困惑。美國常常批評他國沒有人權,人權狀況極差,而一向以美國的人權狀況頗佳自詡。
的確,在自然環境、生活環境、生活水準和法制水準等方面,美國的人權狀況有其頗佳的客觀土壤和理由。但全國擁有一億多支槍並不時爆發殘酷的屠殺事件,禁槍法律屢屢無法通過,又讓美國的人權狀況蒙上種種的陰影。讓美國對他國的人權指責顯得缺陷突出,無法自圓其說。歷經多次血的教訓,歷經多少無辜的民眾和婦孺慘遭毒手,在溫情脈脈的紀念之後,美國的法律和社會照舊,有關槍支的法律尤其如此。這也是美國法治體系方面存在不足的慣性使然,明面上赤裸裸的錯誤事實卻無法得到糾正,而且是冠以法律、體制、自由和自衛權利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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