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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案提案。(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4日電(記者 黃筱筠)公投法去年底完三讀,大大降低公投門檻。但據“中選會”官員透露相關公投提案,目前只有一個提案是相關“主權”名稱。而根據“中選會”網站的公告,希望與年底選舉合併舉行的公投提案共有11案,多是相關勞基法以及同婚等議題。
公投分為3個階段,包括提案、連署和投票通過。去年修正的公投法,包括提案、連署、通過門檻全面調降。提案門檻從“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5/1000,調降到1/10000;連署門檻則從5%降到1.5%。通過門檻則從選舉人總數1/2降為1/4,且只要有效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即可。
“中選會”對於公投提案若有疑慮,則可以要求舉行聽證會。目前“中選會”除了要求獨派團體,以台灣為名參加東京奧運提案舉行聽證會外;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所提“專法保障同性生活權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也要求聽證會;前“行政院長”陳冲所提負數票公投,“中選會”也決議要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
“中選會”日前也召開委員會通過,時代力量黨主席、“立委”黃國昌所提廢止“立法院”2018年1月10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相關修正條文;儲寧瑋所提刪除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與第3項規定;陳素香女士所提廢止2018年1月31日“總統”公布之增訂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1等修正條文;范雲所提廢止2018年1月31日“總統”公布之勞動基準法修正條文,回復原有規範;及謝毅弘所提制訂國定假日法等5案公投提案。
去年修正的公投法降低連署門檻,若以2016年“總統”大選選舉人數1878萬2991人為基準,未來1879人(1/10000)可提案發動公投;提案通過後,需要28萬1745人(1.5%)連署成案;最後,至少有469萬5748人(1/4)投下同意票,且總有效同意票比不同意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