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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某區公安分局原局長充當黑社會“保護傘”被查
http://www.CRNTT.com   2019-05-14 17:25:05


  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廣州市紀委監委5月13日通報了一批涉黑組織“保護傘”案件,其中包括曾任蘿崗區公安分局局長的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原巡視員郭粵明等2名局級幹部。

  據了解,2018年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至2019年4月底,廣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共238人,處分109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2人。僅2019年1至4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新增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29人,處分31人,移送司法機關15人。

  通報稱,以蘿崗區東區街劉村社區居委會黨委書記劉永添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在劉村範圍內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生活秩序。劉永添已獲刑20年。廣州市紀委監委會同兩區紀委監委成立專案組,查處為該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的8名黨員幹部,其中局級2人、處級3人、科級3人。

  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原巡視員郭粵明,在2007年至2009年任職蘿崗區公安分局局長期間徇私枉法,先後指使該分局刑警大隊負責人員在辦理陳鏡登故意傷害案件中,包庇其不受羈押和追訴,使陳鏡登逍遙法外十年,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直至2018年2月,陳鏡登有關犯罪行為才在劉永添案中被追究。郭粵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合併處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此外,廣州市紀委監委還通報了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黃埔大隊原副大隊長楊國雄收受賄賂,包庇涉黑團夥交通違法;黃埔區東區街原紀工委書記楊奮失職瀆職,放縱涉黑組織團夥坐大等問題,上述相關人員均已被“雙開”(開除黨籍、公職),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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