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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遭指曾經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2月3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副手候選人蕭美琴國籍問題成焦點參選資格,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戴瑋姍今天表示,蕭美琴自始至終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亦無回復國籍的問題,參選資格皆合乎相關規定,期盼社會各界以正確資訊為事實基礎,不實的討論應適可而止。
中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說,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若曾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都不符參選資格,過去蕭美琴曾說過一段話,證明蕭當時應該衹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內政部”、“中選會”敢查嗎?
游淑慧今天在臉書貼文,2000年時,蕭美琴曾自曝說,“經過多次詢問各國代表處,放棄美國籍,衹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國、美國、及許多歐洲申根國家的簽證”,“美國在台協會官員也明白告知,放棄美國籍,又沒有台灣身份證字號以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當時蕭美琴曾說,美國法律會把她當作“無國籍人”,這樣的身分,可能連在台灣居留都會有問題,因此讓她無法放棄美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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